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會議資訊
Dec 31, 2020

召開「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」競爭型提案工作坊遴選城鎮新亮點

會議資訊
Dec 31, 2020

內政部營建署於109年11月11日至13日召開「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」競爭型計畫提案第一次工作坊協商會議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先就所提出之競爭型潛力點進行簡報並交換意見,瞭解未來競爭型提案方向及內容,透過對話及溝通找出下一階段的城鎮新亮點。

本次「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」競爭型計畫提案原則:以配合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每期籌編二年度預算,每期預計受理一次。提案計畫應提出基地與其周邊之現況條件分析、整體規劃構想、分年分項計畫及經費需求。應確認計畫區公私有土地已取得,具高度可行性,且符合相關法令規定(充分掌握土地使用、開發計畫審議、環境影響評估等),可馬上啟動者優先。

競爭型計畫提案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先內部競爭擇最優計畫,以提報 1 案為原則,並應以二年內可執行完成為基本前提,計畫提報中央補助金額上限為 6,000 萬元(實際核定補助經費以設計審查結果為準),可依亮點計畫實際需要訂定分年分期計畫,各年度工程計畫應能切割適當工作項目獨立完整執行為原則。已核定補助之競爭型計畫,具有後續延伸執行效益者,並得繼續參與下一梯次競爭型計畫提案。

本次「城鎮風貌及創生環境營造計畫」競爭型計畫提案經召開第一次協商會議後,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應先內部依中央委員審查意見進行研議持續深化或重新修正,本署將於110年初再安排工作坊,待建議事項溝通釐清後,即正式受理競爭型計畫提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