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人口不斷移居都會區,城鄉發展逐漸失衡的現象,內政部提出「均衡城鄉發展推動方案」,在以原有預算規模下,104年起將分 4 年彙集各部會資源超過110億元,推動「富麗農村、風情小鎮」示範建設計畫,從「產業輔導」、「人才運用」、「基礎建設」、「資金融通」及「生活機能」等5大面向進行總體檢,勾劃未來整體發展願景及具體行動計畫,總計104年至107年將整合投入資金達110億元,由中央與地方攜手合作,共同打造17個富麗風情鄉鎮,成為臺灣在地發光亮點,創造青年人可就地在地拼人生、找幸福,並提升臺灣整體競爭力。
為落實執行17個示範鄉鎮行動計畫,將籌組專家顧問行腳團下鄉協助各直轄市、縣(市)盤點計畫,另也將透過政府與民間多元溝通對話,舉辦喝咖啡座談方式,廣納社會各界意見,「由下而上」的意見整合,滾動檢討落實計畫,讓政府的施政能與地方發展需要相互契合,共同實現城鄉均衡發展。
不但建立鄉(鎮、市)間的新夥伴關係,縮短城鄉發展差距,引導中央資源共同投入,帶動民間投資商機,增加鄉村地區之就業機會,公有土地檢討活化再利用,提高公共建設計畫之投資效益。
透過中央與地方合作,帶動地方產業活絡與發展,提高地方就業市場,地方政府成立整合平台,避免無效益投資,產生閒置設施,結合在地優勢產業,增加非都會區就業機會,進而吸引城鄉移民回鄉定居、就業。
本方案是希望透過中央計畫型資源整合,推動鄉(鎮、市)拔尖,落實城鄉均衡發展,吸引國人移居非都會區,發展富麗農村、型塑風情小鎮,提供非都會區之在地就業、就學、就養之機會。
藉由推動小型鄉鎮整體規劃,依鄉鎮發展潛力與特性,融合景觀、文化、休閒、觀光、生態環境、產業發展、人才培訓、資金融通及公共建設計畫等複合式之軟硬體建設資源,提出鄉鎮再生之創新與改造策略,並整合各部會補助資源共同投入,以創造小型成長核心,帶動周邊鄉(鎮、市)發展,逐步落實均衡城鄉發展之目標。